2022-05-08 336
2022年4月26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旨在进一步促进行业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制作生产监督和运行规范管理,保障摄制组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合理有效地控制制作成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促进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即便疫情导致开机剧组的数量急剧下降,但陷入法律纠纷的剧组仍不在少数。通过Alpha检索发现,涉及剧组的法律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聘用合同、劳务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名誉权纠纷等方面。因此,对于厘清剧组各个岗位职责、规范用工管理、建设完善的生产制度迫在眉睫。本次规范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和近期暴露出的问题对容易产生争议的焦点做出了指导,内容涵盖了剧组在筹备期、拍摄期、后期制作及宣传发行各个阶段的管理方式,除了重点强调制片人职责外,对剧组人员用工管理、演职人员劳务报酬、著作权和署名管理均进行了规定。虽然颁布的规范从法律效力上看仅为行业指导文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但对于剧组的合规管理仍具备重要意义,本文将对其中的部分条文进行解读:
本次颁布的《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首次规定了“剧组实行制片人中心制”,该制度也是好莱坞大部分影视剧在制作过程中采取的项目架构,制片人作为整个项目的负责人,从前期筹备、现场拍摄到后期的制作、发行、上映乃至后续产业链的开发,都作为核心角色以最大化的实现影视剧的商业价值。在此前,我国的影视剧创作都带有导演强烈的个人属性,导演牢牢掌握着每个创作阶段,形成了所谓的“导演中心制”,制片人主要负责融资以及配合导演参与剧组的管理。但随着观众观影需求的不断变化,影视剧市场的不断细分,影视剧的创作逐渐从以导演个人喜好向市场需要的角度转变,“制片人中心制”更能适应目前我国影视产业发展的要求。
本次规范明确了“剧组必须制定演职人员聘用合同书,应明确约定演职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与权利义务,由专业律师把关,最后由受出品单位(或承制单位)授权委托的制片人与各类演职人员签订。”由此可见,剧组不具备独立对外签署聘用合同的法律主体地位,且签署的范围除了主要演员外,还应当包括美术、摄影、灯光、造型等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因剧组流动性较强,建议演职人员聘用合同签署过程中留存身份证以及收款方银行账户信息,以便留档查询以及产生争议时的维权。
2022年5月7日,两行业协会再次联合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对演员片酬、纳税、艺德、作品署名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化指导。其中,重点明确了演员片酬等劳务合同须以本人名义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不得为税后收入合同,不得以近亲属或其他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关联方个人名义签订咨询、策划等合同分拆片酬。同时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权、房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变相支付报酬形式隐匿收入,严格区分个人收入和工作室经营所得、公司收入。演员聘用合同书应列明演员经纪公司/演员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之间的酬金分配以及对应合同义务等情况。此举对加强演员片酬管理、遏制高价片酬、防止偷逃税款有重要意义。
三、坚决反对临场罢演罢拍、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剧组工作
演员临场罢演或轧戏的新闻早已屡见不鲜,不少导演都曾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斥责上述行为,尔冬升导演就曾在微博上声明不会再与轧戏的演员进行合作。临场罢演罢拍常见的原因系演员片酬未及时结算,而轧戏主要是经纪公司在同一档期内接拍了其他的剧。但无论是临场罢演还是轧戏,均将会影响角色的呈现效果,同时将导致剧组的成本大幅增加,但大部分制片方出于发行以及整体舆论的考虑,鲜少直接以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即便如此,也建议制片方在演员的聘用合同对于上述行为进行约束,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如果片酬未及时结算,演员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演员有其他的工作安排,应当提前与制片人进行沟通,协商离组的期限。
微博上常能发现早于官方渠道就发布的剧组拍摄物料,该部分物料往往通过剧组工作人员流出,该行为将严重影响官方最终的宣传效果,如产生负面舆论甚至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发行。剧组拍摄物料的著作权一般归属出品方,出品方可能会通过重新剪辑、制作成花絮进行发行,物料泄露的行为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了规避上述情况,建议制片方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密义务,包括哪些属于保密范围、保密的期限、禁止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同时在拍摄、后期等环节中对不同的版本标记水印,从而更加便捷的识别侵权的主体与环节。在电影《悟空传》资源外泄案件中,新丽传媒便是通过物料素材的水印锁定了泄露渠道。
演职人员除了片酬外,最关心的莫过于署名问题。视频网站平台对影视作品的创作和发行逐步形成垄断的情况下,作品的点击率、关注度、粉丝转化的平台会员增长量成了制作方的重要考量因素,而自带人气的演员无疑是流量的保障。关于署名的方式与顺位一般都会在演员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制片方有时也会为了签下更好的演员重复承诺“第一顺位署名”,以此来提供作品的热度。在影片《小小的愿望》中,主演第一次将署名顺位诉诸法律,经庭审事实调查,制片方与两位主演均约定了“男一”的顺位。虽然是主演的合理维权,但对主演、影片口碑、粉丝情感均造成了伤害。
对演员来说,署名的顺位是自己实力和咖位的证明,有的演员不愿意在“领衔主演”序列居于人后,就干脆以别的名目单独署名,以形成不分高下的效果。因此出现了“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友情出演”“友情主演”“特别介绍”等多种署名方式,争番位、保番位、博番位引发的署名乱象在此前一直是行业的歪风。
2022年4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署名的顺序、方式以及位置,在本次颁布的规范中,进一步明确了尊重聘用合同对于署名的约定,如对署名有特殊要求,应当在签署聘用合同时进行沟通,规避争排位的纠纷。同时,本次规范也明确未直接参与艺术创作的辅助工作人员例如演员的生活助理等不在片尾署名。
本次《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的发布符合《“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的精神,是我国电视剧网络剧行业持续加强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有效廓清文娱领域风气,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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