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观点

诚如研究|完片担保刍议

2023-10-13 380

引言

影视项目制作周期长、涉及人员多、过程繁琐,各类风险不可避免。其中,影视项目能否在预算内按期交付完成的风险最为突出。目前国内影视金融行业不够完善,影视项目完片保险/担保的成功案例非常少,本文供行业参考,也提醒投资方、制作方擦亮眼睛,切勿盲目投资、投保。

 

一、完片担保(Completion Guarantee/Bond)是英美影视产业的重要一环

完片担保是对影视项目在预算内如期完片交付的担保。完片担保源于二战后金融危机时,英国银行为降低影视项目投资风险,要求制片方先向其提供影片能顺利发行的担保,但需注意的是,发行的前提是影片制作完成、交付,也就是需要有人担保影片完成并交付。电影金融公司(完片担保公司)应运而生,为影视项目按计划时间和预算完片提供保障。后完片担保服务在美国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现已成为好莱坞电影行业标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片担保保险融资已成为传统信贷融资、电影版权质押融资的有力补充。

完片担保公司既是专业的担保/保险公司,也是提供电影专业服务的中介和顾问,常需沉浸式参与项目拍摄与制作,对项目进行监控,包括制定拍摄计划、跟进财务状况、与制片方建立共管账户、派人员全程驻组跟进、监控剧组流程、核实制片方提交的日报表及次日拍摄通告、处理意外事件等。因此,很多制片方购买完片担保服务的原因,就是看中了完片担保公司在影视行业的丰富经验。

当项目超过预算时,完片公司将提供超支资金;待成功发行后,完片担保公司就该超支资金的受偿顺位劣后于投资方,但优先于制片方和演职人员(除此以外,完片担保公司通常不参与影片的利润分配),或按其他约定方式受偿。完片公司也可直接接手项目拍摄制作,承担后续费用,使影片得以交付。如选择终止项目或弃片时,完片公司须赔偿投资方付出的全部投资款。

完片担保服务的保费一般按项目预算的一定比例收取;对于评估风险较高的项目,可采取返点模式,即先预收较高金额的保费,如最终未出现赔付情形,将退还部分保费。

担保、保险、投资推进的逻辑顺序:

1.制片方投保基础保险,包括人身险、财产险、责任险。

2.在制片方投保基础保险的前提下,取得完片担保函。完片担保公司可能会要求制片方质押项目版权、票房收益作为反担保。

3.在制片方投保基础保险、取得完片担保函的前提下,制片方获取来自银行等渠道的融资,银行可能也会要求质押项目版权、票房收益作为保障。

 

 

二、完片担保/保险在国内的法规政策及实践

我国影视项目的投资方对项目能否按预计时间、成本完成十分看重。影视项目投资协议常有“如未按预定时间公映,投资方有权解除协议,融资方应返还投资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或违约金”“如超过预定成本,须根据情况由融资方、投资方承担超支成本”“投资方有权根据预算进行监督,包括由第三方进行审计”的表述。相关法规政策也一直在倡导和鼓励对影视项目的完片、完工提供金融支持: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各保险机构应在现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险,演艺、会展、动漫、游戏、各类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和广播影视产品完工险、损失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4年11月20日):探索建立适合上海电影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的影视完片担保、影视完工保险等创新业务模式。

《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版)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从事电影活动以及改善电影基础设施提供融资服务,依法开展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并通过信贷等方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开发适应电影产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

国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依法向电影产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分散风险。

对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公告的电影的摄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27号):鼓励开展金融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文化金融,探索发展银团贷款、组合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鼓励发展数字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文化消费信贷、版权资产托管等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探索影视完片担保、影视完工保险等新业务模式。

国内影视金融行业尚不完善,甚至鱼龙混杂,完片保险/担保的成功案例非常少。现有市场中,因传统保险公司并不了解影视行业,所以多由完片担保公司作为保险公司的前端与投资方、制作方对接,进行技术性评估、监督。当完片担保公司决定接受某项目的完片担保后,再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如需赔付,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整个完片担保服务由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配合完成。

 

三、完片担保/保险目前在我国难以广泛运用的原因

1.项目成本、周期难以估算。仅就当下较多出现的主创的税务丑闻、性丑闻产生的舆情,就能让影视项目的成本、周期变得难以预计。

2.大制片公司资本雄厚,融资、贷款对它们来说并不困难,而中小制片公司本就缺少资金,在融资没有保障的情况下,难以说服其在拍摄前增加成本去购买基础保险、完片担保服务。

3.英美国家以制片人为中心,制片人会从全局出发,在艺术创作和市场需求中寻找平衡,而导演仅负责拍摄,不一定参与后期剪辑制作,也没有相应话语权;我国目前是以导演为中心,强调导演的艺术创作。而完片担保制度主要依靠制片方,且完片担保公司需派驻人员在拍摄现场监督,必要时甚至可以撤换导演等主创人员,恐难与我国情况相协调。

4.我国影视项目需经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查,成片的审查标准比较模糊、宽泛,仅具导向性和参考性,不确定因素较多,完片交付并不意味着项目能够上映回本或盈利。

5.传统保险公司在影视行业方面不够专业,难以在影视领域开展新业务。而由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配合提供服务,因信息不对称,不可避免存在信任风险。

6.影视行业发展不够完善,商业价值挖掘不够,版权价值难以评估,且没有票房预售制度,故对完片担保公司、银行等融资方来说,缺少履约保障。

 

如完片担保服务欲在我国得到长足发展,首先须解决或协调上述矛盾,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核心,分工协作,形成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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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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