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亳州蒙城县发生了一起“如花家提拉米苏”事件,起因是一网红摆摊售卖提拉米苏,导致200多人中毒。涉事摊主名为“如花家提拉米苏”,520当天,其摊位生意火爆,不到半天时间,200多份提拉米苏便销售一空,销售额达5000多元。当晚,众多顾客出现上吐下泻、高烧39度不退等症状,部分病例甚至出现便血、脱水、肾功能受损等严重情况,需要住院治疗,食物中毒者还包括即将高考的学生和孕晚期的孕妇。
有媒体记者根据相关信息核查到,涉事商家除有一个流动摊位,还有一处门店,均已被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目前,此事已被立案审查,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卫健部门等成立工作专班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发后,涉事摊主在其顾客群里向顾客道歉并承诺负责,但随后却删除所有摆摊视频,注销账号,试图逃避责任。然而,触犯法律红线,法律的制裁之剑终将落下。涉事摊主“如花”不仅面临行政处罚,预计还将承担较大数额的民事赔偿责任和较为重大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法律规定,在本事件中,摊主在未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无证经营。
无证经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此次事件中,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涉事摊主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预计将处以罚款。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得到严格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法律规定,在本起事件中,摊主要承担多个方面的赔偿责任。其不仅需要承担所有食物中毒消费者的直接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治疗费用、各项检查费用、药品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急救费用),还需对受害者提出的合理赔偿要求负责(涵盖受害者因食物中毒事件产生的误工费,以及用以补偿受害者遭受精神损害的精神损失费)。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的规定,由于涉事摊主制作提拉米苏使用的是未经无菌处理的普通鸡蛋,且马斯卡彭奶酪及成品冷链缺失,未全程冷藏,导致沙门氏菌等细菌大量繁殖,另外,所售提拉米苏上的鲜花装饰被指为具有毒性的夹竹桃。涉事摊主售卖不符合食安标准食品的行为导致200多人中毒,情节严重,其可能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结果。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身体健康方面的伤害,还会引发社会不稳定现象,甚至对整个食品行业的信誉和发展造成打击。这起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对网红食品和流动摊贩监管的广泛讨论,也凸显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一方面,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对这类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和常态化卫生检查;另一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并非个例。2023年,惠东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覃某某为使粽子不粘粽叶,提升粽子口感,在线上购买硼砂,共三次在生产碱水粽过程中非法添加硼砂,获利数额为1000元。
经审理,惠东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某在明知硼砂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覃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覃某某该行为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最终,惠东县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依法在市级以上报刊或媒体上赔礼道歉。
上述案例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的安全和卫生作为经营活动中不可逾越的底线,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采购原材料的源头把控质量,到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再到销售环节的妥善储存与运输,每一个环节都需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所经营的食品从生产到消费者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安全可靠、卫生达标,维护食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合法合规经营,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以下是从法律角度结合实际操作提出的几点建议:
在摆摊卖小吃之前,准摊主需先办理好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明这三项关键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的基本凭证,证明摊主具备开展商业活动的资格。无证经营,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
食品经营许可证则是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的重要文件,它要求摊主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保障消费者健康。
此外,摊主本人及所有参与食品制作和销售的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明,这表明他们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适合从事食品相关工作。只有这三项资质都齐全,经营小吃摊的行为才合法合规。
在摆摊卖小吃的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首先,原料采购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行,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安标准,杜绝使用过期、变质或掺假掺杂的原料。其次,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遵守卫生标准,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设备和工具需定期消毒。此外,食品储存条件也极为关键,尤其是易腐食品,必须全程冷链保存,防止变质。最后,对于预包装食品,应确保标签标识明确,包括食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详情。
首先,在选择摆摊地点时,摊主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确保摊位设在允许经营的区域。通常,一些城市会明确禁止在主干道、学校门口、医院附近等区域摆摊,摊主需要提前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同时,摊位周围的环境卫生也至关重要,摊主应保持摊位周边的清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且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需及时清理,以免影响市容市貌。此外,摊主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使用安全,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在经营小吃摊的过程中,摊主必须严格遵循明码标价的原则,确保所售商品有清晰明确的价格标识。这不仅有助于消费者在购买时能够清楚了解所需支付的金额,避免因价格不透明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此外,摊主应坚决杜绝任何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严禁使用虚假宣传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同时,摊主还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退换货、赔偿等。若消费者因食用摊位食品导致身体不适或疾病,摊主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摆摊过程中,也要注意知识产权问题。若使用他人品牌或商标,必须获得合法授权,否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面临法律责任。同时,摊主若自己开发了独特的食品配方等,应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被他人侵权。
另外,摊主还需注意用电、用火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最后,应遵循环保要求,使用环保材料,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减少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结一下,以上建议旨在帮助小吃摊摊主和准摊主们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开展经营活动,避免因不了解法律法规而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食品生产经营者们有必要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和合法经营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共建食安社会。